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如何更好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升級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當前,我國品牌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產品質量不高、創新能力不強、企業誠信意識淡薄等問題比較突出。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升級,是深入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段時期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由外延擴張型向內涵集約型轉變、由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率型轉變的重要舉措。
《意見》提出,以發揮品牌引領作用為切入點,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企業主體作用、政府推動作用和社會參與作用,圍繞優化政策法規環境、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大力實施品牌基礎建設工程、供給結構升級工程、需求結構升級工程,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滿足居民消費升級需求,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引導境外消費回流,推動供給總量、供給結構更好地適應需求總量、需求結構的發展變化。
《意見》要求,發揮好政府、企業、社會作用,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持之以恒,攻堅克難,著力解決制約品牌發展和供需結構升級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優化政策法規環境,切實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大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理解經濟新常態下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升級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工作任務,扎實推進重大工程,力爭盡早取得實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職責,制定出臺具體的政策措施。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
[編輯 立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