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庫爾勒市發展紡織服裝產業促進就業座談會上獲悉,各紡織服裝企業及合作社新招錄新疆籍員工,對其開展崗前培訓,可按標準享受補貼。
當天,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組對我市紡織服裝企業就業工作進行調研,與市域范圍內各類服裝加工企業負責人,鄉村地毯加工、服裝制作等個體工商戶以及合作社負責人進行座談,了解企業發展情況、困難瓶頸及發展規劃。
據悉,根據《關于發展紡織服裝產業帶動就業的意見》,自治區決定對紡織服裝企業新招錄新疆籍員工開展的崗前培訓,按培訓后實際就業人數給予培訓費用補貼。同時,制定了《自治區紡織服裝企業新招錄新疆籍員工崗前培訓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崗前培訓補貼標準,北疆地區企業每人1800元,南疆地區企業每人2400元。培訓員工履行勞動合同滿6個月的,才能享受培訓補貼。企業新招錄員工,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崗前培訓補貼,并實行實名制登記備案。"市政協副主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馬建新向企業負責人現場講解相關優惠政策。
馬建新說,企業可開展自行培訓,也可依托職業院校或其他具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企業對新招用新疆籍勞動者開展崗前培訓,包括企業內自行培訓、師帶徒培訓、委托職業院校等具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均可享受企業崗前培訓補貼。
據了解,我市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將分別建立企業新招用人員崗前培訓補貼臺賬,進行實名制管理。企業崗前培訓補貼資金必須足額補貼,各部門、企業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違反規定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同時,對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企業,一經查實,將收回已撥付的崗前培訓補貼資金,并取消其享受自治區對企業的各項就業政策資金補貼支持資格;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編輯:姝臻]